嘉市供办〔2010〕34号
市社机关各处室:
根据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国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做好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管局[2010]13号)精神,特提出市社机关贯彻意见,请执行。
1、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为加强市社机关节能工作的领导,明确市社机关节能工作分管领导:韩金祥,职能处室:办公室,联络员:叶康尔。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市社机关用电、用水、用油三项指标严格落实市定“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的目标要求,并于年终进行考核。
3、认真统计,准时报送。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准确填报、及时报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统计表。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