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支农的政策措施,嘉兴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制定了《嘉兴市涉农贷款信用评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深化开展嘉兴市涉农贷款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指出了涉农贷款信用评级工作的目的意义、组织协调和责任单位以及评级对象和工作任务,并确定了评级程序和评级证书、贷款发放办法、担保机制、风险补偿机制等内容。
《方案》确定由嘉兴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负责市本级农村信用等级评定及相关工作,由市农合联、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共同出具信用评定等级证书。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市兴农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贷款人的信用等级和贷款需求,确定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共同出具信用贷款证。
《方案》还明确市本级涉农信用贷款由嘉兴市兴农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担保,经信用评级和信用贷款额度核定后,不再要求贷款人抵押担保。单笔承保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另外,为确保准政策性担保公司长效运作,市政府和两区政府共同建立涉农贷款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今后按照信用贷款发放规模逐步充实调整风险基金。09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两区财政各50万元配套。建立财政、担保公司、银行共担风险机制,分散信用贷款风险。 按照区别类型、科学评定、不断完善的原则,分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征集表册和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通过典型试点、逐步扩大的方式提高信用贷款覆盖面。信用评级和信用贷款额度核定每年一次,同时加强对信用户的日常服务和监管。09年将为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农业龙头企业、30家种养业大户进行信用评级,信用放贷总规模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