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本级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17号)精神,全面提升系统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现就推进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的思路,遵循供销合作与生产合作相结合、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农业示范基地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推进、市场运作、功能完备、服务配套的建设方针,以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基层社为主体,在农业“两区”和农业主导乡镇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农产品储运销售及金融、电商、废弃包装物回收等全程化、规模化、一站式服务,将中心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平台。
(二)目标任务。到2017年底,全省力争建成100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市、县(市、区)供销社建成若干个地方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中心”功能设置
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需具备四项基本服务功能和两项以上配套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一)基本服务功能。
1.农资供应服务。开展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种苗、饲料、农机具销售,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等服务。
2.农技咨询服务。依托“智慧农资”、庄稼医院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技咨询、推广等服务。
3.生产性服务。开展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等服务。
4.农产品销售服务。开展农产品烘干收储、加工、展示销售等服务。
(二)配套服务功能。
1.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开展农业贷款担保、小额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资金互助、农业保险咨询及办理等服务;
2.农民素质培训。开展庄稼医生、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农民创业指导等服务。
3.农村电子商务。开展农资、农产品等农业电子商务服务。
4.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
5.农民合作社会计代理、农业政策咨询等服务。
各地供销社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市级或县级中心相应服务功能。
三、建设重点
(一)把握改革契机,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牢牢把握供销社改革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的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实际,整合利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等资源,制定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年建设规划。在中心选址和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与当地“两区”建设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公共服务机构、区域内种植大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采取自建、合建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中心建设。
(二)拓展服务功能,开展全程服务。各地要积极整合系统涉农企业、基层社和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庄稼医院、“智慧农资”服务点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进一步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延伸产业服务链条,将经营服务触角贯穿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种子种苗、植保、农机、农产品销售、技术培训、金融服务等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三)完善配套设施,健全组织机构。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配资源,落实中心建设用房,配备必要的人员及办公、服务和培训设备。省级中心经营场所原则上不小于20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庄稼医院、“智慧农资”服务站、农村电商服务站、农资供应部、农机服务部、农产品展销部、金融服务部、技术培训部等机构,确保中心功能发挥。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中心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台帐,明确服务规范,提升中心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中心统一使用和挂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中心名称。省社组织开展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评定和监测工作,认定一批管理规范、服务能力强的省级示范性中心,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地要积极探索完善供销社主导、企业化运作的运行机制。在中心建设运营过程中,可以由基层供销社或系统企业负责建设中心,通过自营业务、招商招租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中心可持续发展;也可以吸收涉农服务机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社会资本等共同建设中心,引进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入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级供销社务必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顺利推进工作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供销社要按照省社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进度安排。省社今年重点抓好义乌市义亭镇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为全省工作推进打好基础;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和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同时,要及时总结中心建设的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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