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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供销社关于发展城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的意见
——浙合业〔2015〕216号
来源:http://www.jxsgxs.cn      发布时间:2016-04-07      点击次数:11182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本级有关企业:
   为适应和引领城乡经济发展,提高供销社服务城乡居民生活的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17号)精神,现就在全省大力发展城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当前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阶段,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已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消费的理念、领域、质量、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并将形成巨大的生活性服务业需求。城乡商贸服务是新时期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内容,但当前明显滞后于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商贸服务载体不强,服务领域不宽,服务方式落后,亟需探索发展新环境下的新商贸业态模式。“中心”以多样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供销社顺应城乡经济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方式变革、提高服务城乡居民生活能力的重要载体,必须扎实推进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提高供销社服务城乡居民生活的能力、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为目标,按照供销社主导、市场化运作、联合合作的基本思路,因地制宜,全面组织实施多样化、一站式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为主要内容的“中心”建设。通过整合系统上下资源、引入社会力量、组建投资主体、落实保障措施、推进改造新建利用结合,在全省中心镇和较大镇由点到面推开建设,逐步形成一个经营服务功能多规模大、设施档次高形象好、满足需求集中便捷、覆盖当地城乡居民生活需求领域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中心”群体,实现供销社为农服务事业的新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建成省级“中心”100个。市、县(市、区)供销社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定“中心”建设目标。
 
   二、功能定位
 
  “中心”是供销社城乡商贸服务体系中的重要载体,是经营服务综合体的升级版,涵盖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具体在商品经营、农产品营销、农村电商服务、文化娱乐、快递物流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餐饮旅游、医疗服务、便民项目等诸多功能中至少具有五项以上的功能。这些功能可通过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终端进入、投资公司自主经营、引导社会主体进入和乡镇政府配套服务功能嵌入等多种途径形成。同时,“中心”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和“中心”标识;各经营服务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公益性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并争取政策支持。
 
   三、建设途径
 
   要着眼于供销社自身资源优势的充分利用和发挥,结合利用社会资源,多途径开展“中心”建设。可以利用中心镇或较大镇上的社会原有商贸设施、仓储用房和土地等资源,联合其所有者共建或买下自建“中心”;可以通过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置换改造成或新建“中心”;还可以从当地实际出发,探索其他的建设途径。
 
   四、实施步骤
 
   2015年为规划试点阶段。调查研究,完善开发运营思路。组建投资建设主体。选择当地政府重视、现有经济资源基础好的中心镇或较大的镇开展试点。
   2016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作出部署,要求有基础条件的县级供销社都要开展建设,确保全省建成一批“中心”。
   2017年为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开展新建“中心”。同时,加强对“中心”的功能发挥、运营管理和效率的总结评估和认定,分析问题,制订落实改进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把“中心”建设作为提高服务城乡居民生活能力的重大内容,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调查,制定计划,落实机构和人员,加强协调,抓好资源整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实质成效。
  (二)建立联动机制。省社负责做好全省规划制订、省级层面政策协调、经验总结推广、“中心”建成后的评比认定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并要探索采取产业基金等方式和在全国供销总社的服务业资金、省财政专项资金和供销合作基金中给予支持。各市供销社负责本区域目标任务的制订、系统资源集聚、政策争取、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各县(市、区)供销社是“中心”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做好基层资源摸底调查和整合,开展本区域的政策争取和工作协调,组织动员当地城乡商贸业主体参与“中心”建设,配合处理好建设、运行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三)加强政策协调。积极争取将供销社组织建设“中心”纳入当地政府建设中心镇的整体规划,公益性部分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公益性项目由政府补助,政府有关公共服务统一整合进入“中心”运作,在税收、融资和信贷上给予政策支持。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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