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本级各企业:
在前期深入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供销社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嘉兴市供销社(农合联)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4月25日
嘉兴市供销社(农合联)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
根据《嘉兴市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纲要》和《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我市供销社系统实际,特制定嘉兴市供销社(农合联)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主要工作及成效
“十二五”时期,嘉兴市供销社系统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全面提升了社有经济发展水平和为农服务能力。
1.供销合作事业实现大发展。一是进行了自我完善。优化了社有资本结构,完善了参控股等投资和管理机制,培育了一批更加灵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了多元发展格局。到2015年末,全系统所属企业达到了130个,其中:全资企业29个,控股企业16个,参股企业58个,其他类型的企业7个。二是推进了事业发展。“十二五”时期,新增建设用地881亩,建成项目31个,总投资49亿元,争取到各类财政补助资金1.96亿元。三是实现了经济跨越。2015年,全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359.8亿元,是2010年2.3倍;利润1.48亿元,是2010年1.9倍;社会贡献总额6.36亿元,是2010年6.4倍;五年累计上缴税费8亿元。
2.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实现大提升。一是终端建设全覆盖。全系统培育形成了30家连锁骨干企业,建成各类连锁网点3152个,基本实现镇村全覆盖。二是产销对接更便捷。新建、迁建、扩建了一批农产品集散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探索构建了“市场+专业合作社+农民”、“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民”等多形式的产销对接模式,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现代流通体系。三是“网上供销”新试水。各级供销社依托淘宝、1号店等电商平台,积极建设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馆和特色农产品直营店,目前已有13家农产品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参与电子商务服务,打造了线下实体、线上虚拟两个市场。
3.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了大跨越。一是启动了基层社五年建设行动计划。全市系统以项目建设为平台,坚持开放办社,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实践基层社重组改造,基层供销社从2010年的63家增至目前70家,其中海宁许村供销社、桐乡濮院供销社跻身全国基层供销社标杆社。二是大力兴办农民合作社。全市系统采取投资入股、业务指导、组织联建等多种形式,大力兴办农民合作社,领办、参办农民合作社数量,由2010年的121家快速发展到目前的356家,合作社联合社也已建成9家,直接带动农户21万户。目前,全市系统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4家,其中国家级20家,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全面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利用基层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点、服务设施和管理人才等资源,通过网点改造、资产重组和吸收农民加盟等多种形式,加快组建农村综合服务社。到2015年底,全市系统已建成农村(新社区)综合服务社498家,比2010年增加222家。
4.“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实现大拓展。一是生产合作向全产业链发展。全市系统依托农资企业,推进了农资供应从单一销售商品模式向农业综合社会化服务模式转变,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育苗、机耕、机插、统防统治、机收、烘干、加工、销售等全程化、全方位的服务,涌现绿农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等一批先进典型。二是供销合作向产销一体延伸。推进了订单生产、直供直销、展示展销、外地营销、农校对接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破解了农产品卖难问题。五年来共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200多亿元。三是信用合作向多元化迈进。积极推进社有资本参与农村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系统已建立小额贷款公司1家、农信担保公司7家、创办农村资金互助社(会)5家,五年累计帮助农民融资28.5亿元。
5.供销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实现大提高。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突出。通过内育外引、公开招聘,吸引了一大批大学生村官、农村各类人才加入到基层社队伍。据统计,全市系统现有从业人员6535人,其中1581人是五年内吸收的社会各界能人。二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五年来,先后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等系列专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聚焦“四风”抓整改、着眼长效建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合作文化得到弘扬。举办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60周年座谈会,“联合求发展,合作兴三农”的理念得到弘扬,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归属感、自豪感、自信感不断增强,合作文化价值体系被社会认可。
在过去的五年中,我市供销社系统各项工作一直名列全省前茅,先后被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单位”等十多项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得省社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其中桐乡市社、海宁市社位列全国县级百强社前50强。
6.“十二五”发展启示和发展短板
“十二五”发展的经验启示我们:一是供销社只有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扎根农村、扎根基层,供销社才能有作为、有地位,才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持续重视和更多支持;二是供销社发展壮大,必须坚持全系统一盘棋,加强联合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才能凝聚合力,为“三农”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展示自我、实现价值;三是必须坚持供销社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员的理念,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引领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调结构,促转型,谋合作,求发展;四是必须进一步加强供销社文化建设,提升供销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用“三顾茅庐”的诚心,争取一批心系三农、热衷供销合作事业的新时代供销人,为我市供销事业发展尽心尽力,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才会蒸蒸日上。
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市供销事业的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三五”时期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一是社有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竞争力不强、发展脆弱,供销社为农服务实力有待提高;二是上下级供销社联合合作不够、有实力的基层社不多,扎根农村不深不广,与农民联系不够紧密;三是受机制体制限制,经营方式不活,人员流动不畅,经营发展和为农服务还普遍缺乏生机和活力等。
二、“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为农服务能力这个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及省委〔2015〕17号文件精神,深化综合性改革,优化服务,调整模式,创新机制;突出供给侧改革,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三位一体”合作经济需要的组织体系、服务机制和发展方式,为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经济规模显著扩大。“十三五”期间保持经济运行中高速增长,突出质量,注重效益,力争到2020年全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530亿元,年均增长8%;商品销售总额250亿元,年均增长10%;利润达到2亿元,年均增长8%;净资产总额29亿元,年均增长5%;其中:市社本级总经营收入275亿元,年均增长10%;利润达到1.2亿元,年均增长8%。全系统兴建大项目超30个,总投资额超36亿元。
——服务领域大幅拓展。供销社在组织、产权、功能、资源、服务等方面有机融入农合联,服务由传统的流通领域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综合服务拓展。到2020年,供销社(农合联)基本成为服务我市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并在农资服务、农产品流通、日用消费品供应、再生资源利用、农村合作金融、网上供销社等重点领域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联系农民更加紧密。推动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供销社基层组织、经营主体与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全面增强镇级农合联综合服务功能,并广泛吸收农民和农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社(农合联)基层组织。到2020年,供销社(农合联)在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联系更加紧密,农民的主体地位开始显现。
——治理机制不断创新。加强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与联合社机关的融合,探索建立起上下级农合联工作联系机制和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销社(农合联)及社有企业上下贯通、各负其责、协调推进的机制。
三、“十三五”发展的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将坚持“为农、务农、姓农”这个方向,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力争形成服务“三农”全面、到位、深入的“六大”工作体系,让农民通过供销社(农合联)改革得到更多实惠。
(一)提升“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体系
1.完善市、县、镇三级农合联组织运行机制。根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在我市现有市、县、镇三级农合联组织框架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优化和提升。改革的重点放在市、县两级农合联执行委员会运行机制构建上,在稳定依托供销社执行管理机构组建的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根据农合联承接政府部门转移的公共服务事项,争取政府适当调整供销社“三定方案”,优化联合社执行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确保农合联执行委员会有效运转。加强镇级农合联服务平台建设,镇级农合联的服务平台可依托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机构)组建,也可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其他组织组建。建立起上下级农合联工作联系机制,建立监督、考评和奖惩机制。力争2016年完成平湖市农合联、秀洲区农合联和海宁市农合联3家省级推进(试点)县改革任务,到2017年县级农合联改革全部到位。
2.进一步增强农合联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农合联组织在“三位一体”中的总牵头作用,完善农合联的生产服务(技术推广、生产性服务、农产品加工等)、供销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消费品流通等)、信用服务(资金互助、保险互助、融资担保等)等服务功能,主动承担政府委托或购买的、涉农部门事业单位剥离的生产经营性服务,把服务内容涵盖到农业生产、购销和融资全过程。全面发挥农合联在资源整合中的作用,积极引导经营业务相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横向联合和业务相关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纵向联合。充分发挥农合联在密切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上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具体实施工作。
3.加速推进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创造条件,全面推进镇级农合联创新工作思路,组建公共服务实体,承接农村环境整治、水土治理、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当地政府委托或财政购买的公共服务;组建经营性服务实体,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发挥好镇级农合联的服务功能。有序推进镇级农合联与基层供销社的融合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90%以上的镇级农合联建有经营实体。
(二)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延伸服务链条。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推广嘉兴市绿农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新仓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经验,依托系统农资公司,在农业“两区”和农业主导镇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体),采取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为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烘干加工等农业生产经营系列化、便利化、全程式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各县(市、区)供销社至少建成1家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动农资供应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加快农资物联网建设和应用,重点推进“智慧农资”嘉兴子平台和线上线下庄稼医院建设。积极领参办植保、农机、烘干、劳务、金融、销售等服务类合作社,加快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争取到2020年,全市建成农资示范店(超市)50个,新建和改造庄稼医院55个、庄稼医院服务点100个、培训认定庄稼医生100名;建成20家以上各类服务类合作社、7家以上服务类合作社联合社。
2.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形成服务合力。发挥农合联的牵头抓总作用,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挥供销社的骨干支撑作用,探索建设产加销一体化联合体,加大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开发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拓展休闲旅游、劳务就业、养老幼教、生态养生、电子商务等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基层社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当地优质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区域性或产业型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反映政策诉求、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贸合作等方面积极作为。加强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大力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到“十三五”末,培训中高级农产品经纪人1500名左右。
3.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内涵,增加可持续服务能力。探索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农业服务。重点推进各级供销社(农合联)承接政府在农资淡季储备、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购买的服务。总结推广海宁、海盐、平湖、桐乡等地开展基本农药零差价销售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其向公益性、规范化方向发展。指导基层社(镇农合联)创办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通过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变废为宝,减少秸秆焚烧,净化城乡空气。
4.加快构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遵循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选择有建办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为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服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农村资金互助会20家。有条件的供销社可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承担农民资金互助会的资金余缺调剂、运行安全监管、资金保值增值、风险防范救助等职责。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特点的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和预警处置机制。增强供销社现有农信担保公司的规范化水平、业务拓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重组改造,争取纳入当地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社有资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控制能力,通过规范运营、增资扩股、风险规避等方式,实现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三)健全供销社城乡商品流通体系
1.健全完善农副产品现代流通网络。突出“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特点,加大流通领域供给侧改革,通过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实施“农批市场改造升级工程”,重点完成嘉兴水果市场四期(进口水果市场)、山东临沂水果分市场建设以及海宁、海盐、平湖等县(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迁(扩)建任务。力争到2020年,培育形成年交易额超200亿市场1个、超20亿市场2个、超10亿市场2个。实施农产品流通设施改造工程,补足短板,加强预冷储存、冷链运输、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经由供销社渠道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安全可靠。依托系统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和推介农产品集体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程,积极创建农产品“批发+展销+配送+零售”、“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门店+配送+餐饮”等复合购销模式,深入推进农产品直销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市民家庭,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切实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2.改造提升城乡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整合系统物流、商品、信息等资源,完善城市有商贸综合体、城镇有购物中心、村居有超市(便利店)的网络体系,拓展经营范围,创新经营方式。引导江南大厦、东方大厦、海宁大厦、东兴商厦等系统日用消费品骨干龙头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网点改造、项目建设、人才引进等,加速成长为具有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的大型企业,并在新项目建设上探索引进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私人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市社、县社、基层社联合合作,抓住政府加快推进小城市、特色小镇、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利用供销社网点改造、资产置换、拆迁补偿等有利条件,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风险测评的基础上,推进系统日用消费品骨干企业加速向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延伸,参与建设新市镇商贸服务中心。鼓励系统商贸企业由卖商品为主向卖“商品+服务”转型,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商业经营和管理模式,努力打造集团化、品牌化、个性化城乡一体的日用品经营网络。力争到2020年,系统年销售额超10亿的商贸企业集团2家以上,建成一批新市镇商贸服务中心。
3.恢复重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高标准完成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建设任务,在主城区再建10个左右废旧商品回收站,并根据市废旧公司经营能力,逐步在镇村建站设点。指导县(市)稳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作用,研究制订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从业资格标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回收站和流动收购人员管理。鼓励系统相关企业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高附加值业务。到“十三五”末,全市力争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4.加快打造“网上供销社”。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建设和运营好市、县供销社“淘宝特色·中国地方馆”和“1号店·特产中国地方馆”;引导有条件的社有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推进系统现有自建电商平台在与农对接上实现升级。发挥供销社实体店铺多的优势,推进实体网点的信息化、标准化改造,拓展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种功能,与知名电商平台错位竞争。至“十三五”末,系统电商企业年交易额争取突破5亿元。把握住我市大力推进智慧嘉兴、智慧农业建设的机遇,利用数字信息化技术,建设供销社线上交流平台和线下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农业远程问诊、技术指导、在线培训等服务,打造“供销e家”。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组织体系
1.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形式,坚持合作办社、开放办社,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推动基层社改造、重组和新建;推进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镇级农合联融合发展,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大力吸引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农村经营大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努力建成一批运作规范、管理民主、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新型基层合作社。到2020年基本实现基层社行政建制镇全覆盖。实施基层社振兴计划,采取与县社产权连接、项目共建、业务融合等措施,大力改组民营社,推进县基一体化,坚持发展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发展经济与为农服务相结合、传统服务与现代服务相结合,切实提升基层社发展实力和服务能力。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全国基层社标杆社。坚持资产保值、底线思维,划定基层社资产改造重组红线,特别是涉及旧门面、旧网点、旧市场等社有资产拆迁时,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
2.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在系统内开展以规范产权结构为核心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改造提升行动,扩充社员数量、拓展服务功能,延伸经营领域,规范分配机制,引导重组联合,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把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办成集技术培训、信息交流、产销合作于一体的服务“三农”综合平台。依托农合联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等级评定、信用评定工作,支持农民合作社申报总社及省级示范社,推荐有影响力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全国总社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清理整顿有名无实、流于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权为纽带联合起来,组建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全系统参领办市级以示范社达到80家、合作社联合社20家,农民合作社总量达到400家。
3.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换代提档。充分整合供销社、村级集体、龙头企业等各类涉农服务资源,按照“五化”管理的标准,即商品经营连锁化、标识制度规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适度市场化、管理机制长效化,在交通便利的区域物流集散地,建设一批布局科学、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到2020年,建成综合服务社530家,基本实现中心村、大型城镇社区全覆盖。实施综合服务社提升计划,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综合服务社向供销社产权式转型,创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并与民政、文化、邮政、通信、金融等部门合作,打造一批综合性、多功能、规范化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城乡居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的服务。
(五)建立联合社和社有企业双线运行的治理体系
1.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在保持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完善联合社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联合社与社有资产运营主体一体化,创造条件组建供销资产经营公司(或供销集团公司),统筹谋划所属社有企业及系统基层社资产的运行与管理。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落实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探索实行与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
2.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实施“名牌、名品、名家”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促进企业产权多元化,到“十三五”末,在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传统业务板块和支柱产业领域,培育一批较大的企业集团,推进有条件的社有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互相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
3.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联合社机关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的为农服务方向,健全社有企业资产监管和财务审计制度,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联合社资产管理委员会,要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管。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六)加强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的自我净化体系
1.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供销社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三型五强”党组织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工作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市委28条办法,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整治活动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改变系统人才特别是社有企业管理人才老化、后备人才不足的现状。
2.健全监事会制度,推进依法依章治社。依照《章程》和《条例》,坚持依法治社,推进市、县监事会建设,整合工作力量,健全内设机构;健全监事会工作机制,规范系统有效运转的督导、报告、评估和考核等制度和办法;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依法依章探索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的整合,形成监督合力。
3.加强合作文化建设,树立供销社良好形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合作社事业发展全过程,大力倡导和树立合作社理念、合作社原则、合作社精神,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传承“新仓经验”。探索有效载体,培育良好的工作风气和团队精神,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形成供销合作社内在文化气质。
四、“十三五”发展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凝聚合力,认真研究解决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争取在社有企业改革、基层社改造、农合联组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县(市、区)供销社联合社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实施检查督查和年度绩效考核,举全系统之力,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2.争取政策支持。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规划都要与当地“十三五”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要符合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方向,以便能更多地争取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利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2015〕11号和省委〔2015〕17号文件精神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农合联组织作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落实上级有关扶持政策,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和创造良好的环境。
3.强化工作考核。要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社有企业的改革改制行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明晰出资人和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供销社、社有企业的考核体系,建立多劳多得、能者多得、有奖有惩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干部职工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