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略。
(二)目标任务。遵循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发展方向,以农合联(供销社)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创新服务载体为抓手,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努力把农合联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二、改革重点
(一)推进“融合化”的机制创新
1.健全农合联内部运行机制。推进市农合联与市供销社有机融合,完成市农合联与市供销社内设机构整合。完善农合联议事及工作考核等制度,建立起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2.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按照可接收、能结合、好运作、先易后难的原则,农合联要分步承接专业合作社、农业保险、信用担保、种子经营、品牌建设等涉农部门公共服务性事项和经营性服务事项。
3.提升基层农合联为农服务水平。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服务平台”的要求,加强基层农合联建设。组建具有“三位一体”为农服务功能的镇街道为农综合服务中心2家。
4.组建农合联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由供销社、涉农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会员合股组建,所得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合作事业,增强农合联为农服务实力。
(二)推进“专业化”的生产合作
1.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开展以规范产权结构为核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行动,引导重组联合。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评级制度,健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的扶持机制。力争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达到30家。
2.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围绕我市主导特色产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组建有规模、有品牌、有市场竞争力,与社员利益紧密联系的区域型、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
3.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金平湖”区域公共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和注册农产品证明商标等。
(三)推进“一体化”的供销合作
1.深化供销社改革。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连结为核心,强化社有资产经营,推进市供销社及基层社存量资产的盘活与开发,增强供销服务实力。坚持开放办社,强化联合合作,提升基层供销社(有限公司)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建成基层供销服务(合作)社2家。
2.创新农资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提升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智慧农资、庄稼医院建设。鼓励农资企业创办植保、农机等服务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政府公益性服务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农资商品淡季储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3.规范管理村级综合服务社。切实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的长效管理,开展示范性综合服务社创建活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日用消费品的连锁配送,开展“放心店”示范创建活动。
4.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快推进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发挥其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做大做强市农产品展销配送有限公司,扩大农产品配送能力,新增社区农产品连锁直营超市2家,尝试公众微信“乐餐平湖”线上线下网销模式。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发挥其在农产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5.加快“互联网+农业”建设。充分发挥网上供销社的服务功能,依托“供销e家”、“1号店中国特产平湖馆”、“易购吧平湖站”等平台,推进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村工程,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整合农商银行“社区银行”、“丰收驿站”、“丰收购”,邮政部门“邮乐购”、“E邮柜”等服务资源,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10家。培育壮大农产品电商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四)推进“多元化”的信用合作
1.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发挥好涉农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探索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等工作。
2.推进农村新型合作金融服务组织建设。按照“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原则,加快组建农村资金互助会,年内确保新组建资金互助会3家以上,力争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并适时建立农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探索涉农互助合作保险工作。
3.积极探索建立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由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的部分收益、政府提供的扶持资金、政府产业基金、社会各届捐赠捐款及其它合法收入等作为基金收入来源,用于农合联为农服务事业。
4.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征集及更新,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估,并纳入到“联农通”专项授信贷款。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级工作,加大农业龙头企业信息采集,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支持守信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镇(街道)”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略。
(二)强化责任落实。略。
(三)强化协同推进。市农办要加强对农合联实体化运作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市供销社要增强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将自身改革融入到“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中去。涉农部门要适时将部分公共服务性事项和经营性服务事项转移给农合联承担,并为农合联承担具体服务职能创造条件。财政局要调整相关涉农政策的实施方式,探索财政支农项目交由农合联组织实施的有效机制。农商银行要继续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的主渠道作用。民政部门要做好农合联、资金互助会的注册登记工作。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