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兴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全市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到2016年,全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达到60万亩;粮油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60万亩;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达到200家。重点支持农机科技示范区(基地)建设、农机化服务中心(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农机维修中心)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水稻机械化插秧推广(整村推进)、农业废弃物机械化处理装备建设等。以培育、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同时,结合“两区”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培育一批集作业、加工、维修、培训等多种服务功能的区域性、综合性农机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推行“菜单式”、“托管式”、“全程化”服务。
财政部门要安排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配套资金,实时加强政府配套补贴资金监管。石化、电力等单位要对经农业部门确认的农业服务组织(个人)的农机作业用油、用电按照优惠油价和省定农用电价予以优惠。对企业从事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开展农业机耕、排灌、植物保护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农机化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大棚设施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偿政策。市财政继续对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收、统防统治作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给予补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建设。(具体实施办法由农经、财政部门另行制订)。各地财政也要安排资金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