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社积极稳健发展农村信用合作体系 | 来源:http://www.jxsgxs.cn 发布时间:2016-11-08 点击次数:6218 | 自去年7月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成立以来,目前平湖市已组建农村资金互助会4家,吸收会员445个、入会金580万元,最大担保金额可达到58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社员贷款难问题。一是坚持规范组建。坚持为农性、合作制、会员制、规范性的原则,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及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基层农合联会员为主要成员,实行民主管理,封闭运作,规范运行,审慎经营,确保农村资金互助会安全稳健运行。二是严格担保服务。实行“双控双审核”,互助会为会员的贷款担保总额控制在入会金总额的10倍以内,单个会员的担保额控制在该会员入会金的10倍以内,且不超过互助会入会金总额的20%。对会员贷款担保申请由互助会和合作银行分别按工作流程进行审核,严格风险防控。三是规范运作管理。市农合联会同金融办制定出台了《平湖市农村资金互助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互助会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现场和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互助会内部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互助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互助会行为。四是建立银会合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互助会与农商银行签订了互助担保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互助会将入会金存入农商银行,作为贷款担保保证金。农商银行对会员贷款予以利率优惠,并按约定的比例承担代偿责任。五是强化部门监督。市农合联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金融办作为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做好业务监督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民政局作为农村资金互助会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资格审核、注册登记、核查年检等工作。各镇街道为风险管理处置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监管,制定风险防范、预警处置等措施。六是健全政策保障。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市财政予以每家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按照上一年月平均担保余额的3%拨付风险补偿金,一定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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