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升“金平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决定面向社会有奖公开征集“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LOGO(品牌图案标识)及品牌宣传广告语。
一、征集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
二、 征集内容
1、“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LOGO(品牌图案标识)。
2、“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
投稿者可选以上征集内容中的其中一项或两项投稿,任一单项被采用可单独计奖。
三、创作要求
应征作品能够反映平湖悠久的历史文化、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地域特色、鲜明的产品特点和浓厚的产业基础,体现平湖农产品生态、优质、绿色、安全的质量特色。LOGO标识要突出表现“金平湖”字样,图案简洁大方、寓意深刻、特色鲜明,易于识别和记忆,视觉传播效果理想,适合平面宣传、生产制作,并便于拓展设计。广告语须含有“金平湖”三字,语言精练,创意新颖,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符合当今消费者追求健康、注重保健的消费理念,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个字。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者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如有任何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设计者自行承担。
2、应征稿件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文字以word格式,配有简要创意说明。
3、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征集作品恕不退稿。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应注明“‘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征作品”字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及邮箱,邮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平湖市新华北路813号六楼,邮编:314200), 收件人:陈宏。电邮地址:1014376306@qq.com。咨询电话:0573-85632621,13646737588。
六、评选及奖励
1、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特等奖各1个,奖金各10000元(含税),优秀作品奖各5个,奖金各2000元(含税),参赛奖各10个,精美礼品一份。除奖金外主办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评奖结果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人。
2、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未经许可,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七、其他
参创人员如需更深入了解平湖历史文化、农业发展等相关情况,除附件提供资料外,敬请登陆“中国平湖”、“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平湖农村经济信息网”等相关网站。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浙江省平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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