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供合〔2014〕49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农合联
实体运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已
各县(市、区)供销社(农合联):
《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农合联实体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
2014年10月20日
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农合联实体运作的
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农合联在构建“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供销合作社转型创新、联合涉农服务资源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及《嘉兴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托供销、促进合作、创新机制、完善服务”的工作方针,依靠镇级农合联,在现有各类合作主体基础上,通过建办一定的经济实体,实现“合纵连横”更高层次合作,着力加强资金互助及农信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整个农合联组织体系的功能作用,努力使基层农合联实体化运作融入农业现代化之中,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
二、目标任务
基层农合联实体化运作,以镇级农合联为平台,联合现有各类合作主体,建办一定的经济实体。按照每个镇级农合联负责新建不少于1个经济实体的工作标准,力争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三分之二镇级农合联实现实体运作。
基层农合联建办的经济实体,要有一定的经营性活动,更要注重其服务功能,在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满足企业日常运作、扩大服务面的基础上,以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服务成果的最大化为目标。
三、工作内容
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其核心是建办经济实体,组建方向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组建以承接当地政府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为主的经济实体。主要从事千家万户办不了、政府包不了、政府愿意用公共财政购买的公共服务工作,包括农村环境整治、水土治理等。主要有:一是养殖污染源“病死猪收购无害化处理”;二是承接农村闲置、流转土地开发和经营;三是投资建设农业综合、特色示范园区;四是负责农资供应的“配送与管理”的服务。
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追踪体系。成立农产品包装服务部,致力于当地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使消费者从产品的包装上对该农产品(包括大米)生产者是谁、产自哪个地块、什么时候种(养)、什么时候出产、使用了哪些肥料饲料农药等信息一目了然,致力于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2、组建以缓解农村担保难、融资难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服务实体。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牵头组建资金互助会。在法律地位明确、资金供需达到一定规模、运作人员、场所等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组织镇域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建立资金互助会,满足会员的小额融资需求;二是指导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担保机制,协调当地涉农银行(信用社),开展对合作社内部社员的担保贷款业务,解决社员的资金需求。在条件成熟(镇内有多家开展)的情况下,镇农合联设立专门的担保服务部,集中为各合作社社员办理小额担保服务;三是设立资金融通服务部,开展短期资金融通服务(调头寸)。利用当地财政结算资金、较强资金实力的企业(供销社)共同设立融通服务基金,与所在地涉农银行(信用社)签订合作协议,为涉农企业、种养大户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
3、组建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为主的经济实体。对单个合作社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独自承担不经济的项目,发挥农合联的牵头引领作用,联合同类型或有互补性的专业合作社,组建新的合作组织或经济实体,主要从事:一是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购置,并对区域内农业机械的使用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其使用效率。二是粮食作物的收烘、储运、加工服务。特别是粮食作物的烘干业务,需要土地、房子、设备等较大投入,而使用时间集中、周期短,需要合理调配,增加使用效率。三是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建立高标准农业科技、特色示范园区。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各层级工作责任。推进基层农合联实体化运作,镇级农合联是执行主体,要集中组织力量,按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农合联是推动主体,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农合联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加强协调,树立和发现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
2、时间要求。2014年10月起,各县级农合联要把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年内完成1-2家试点,2015年起全面整体推进,到2016年底全部镇级农合联基本形成实体化运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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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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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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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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