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农合联(供销社)着眼于增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工作的推动力、执行力和影响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一是靠实责任,上下联动增强“推动力”。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合联(供销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平湖市农合联(供销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计划》,要求社属各单位组织力量迅速行动,积极主动配合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社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是动真碰硬,注重实效增强“执行力”。根据上级要求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平湖市农合联(供销社)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明确小餐饮经营户、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公司等为重点检查主体,方便食品、酒水饮料、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检查品类,重点对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情形进行查处。目前已对系统内41家管理的经营主体、1家批发市场、1家农贸菜场、11家生鲜超市开展自查,梳理9家基层供销社、3家公司为整治工作重点单位,排查食品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
三是宣传引导,浓厚氛围增强“影响力”。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供销社系统各单位及时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灵活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总结整治工作成果,即时公告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截至目前系统内共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次,宣传教育活动5次,12个场所门店电子屏宣传120次,并及时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总结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