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供销社根据《海盐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第9号台风(利奇马)防御工作的通知》等防台紧急文件,结合县紧急会议及省视频会议精神,于8日、9日先后向全县供销社系统各企业印发传达《关于启动防台风Ⅲ应急响应的通知》《关于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和《关于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的通知》,发动全系统干部员工按照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应对,全面部署,扎实开展第9号台风(利奇马)防御工作。
一是全面发动各企业开展危旧房安全排摸工作。通过电话、《浙江农民信箱》、供销系统钉钉群、微信群、QQ群等多渠道广泛发动,预防潜在隐患;根据房屋安全状况和台情,对危旧房、建筑工地、工棚等进行检查,组织做好防台防洪安全工作;大型超市、商场等人员集中地应视情况停止或部分停止营业,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转移;加大宣传,告知台风险情,劝导人员减少外出;出现险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开展紧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防台实效。组织落实防台风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头值班,所有人员确保信息畅通;要求各企业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密切关注台情变化,做实做细防御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报告,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是积极协助联系村开展抗台防汛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9日下午县社分管领导率机关人员前往望海街道双桥村,了解抗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仔细询问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人员转移情况。10日,分管领导率机关3名年轻干部前往双桥村与望海街道联村干部一道加入应急处置力量,随时做好处置突发情况的准备,并看望了村部临时安置群众。
四是落实相关抢险救灾储备物资责任人工作。县供销总社承接着全县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木材储备的重任,启动应急响应后,再次组织检查木材储备,加强木材市场巡查,进一步明确紧急调运抢险救援木材的主体责任,落实木材市场相关责任人及储备经营户的责任,确保不误应急抢险救援时机与物资的有效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