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兴市年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品质提升工程 已由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批复的 嘉开经发初〔2024〕4号 (项目赋码:2407-330451-04-01-56670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年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 嘉兴市年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西路50号富安广场S栋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6172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二层,为多层商业建筑。本次地上1至4层公共区域装修约8000平方米以及建筑外立面幕墙改造约1500平方米,新增一台客梯需进行结构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安装、导视牌、外立面幕墙及室外硬化等配套工程,本次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103.94万元,建安工程投资约1915.31万元。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嘉兴市年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或配合)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详见发包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方案。
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2.5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115日历天内。
2.6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证明);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成员)具有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1.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1.5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外省施工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6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或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法流程的提示>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2.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房建类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建类设计业绩;或房建类施工业绩;或房建类监理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注:1、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3.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3.4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止。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整。
5.1.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执行, 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客服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帐 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年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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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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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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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3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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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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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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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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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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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3-8215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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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3-8203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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