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是农合联组织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关系到农合联运行机制健全和整体功能发挥,关系到与广大会员、农民的紧密联系。2010年,推进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已列入市对各县(市、区)深化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目标考核项目。因此,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供销社(农合联)2010年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特制定2010年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工作要点。
一、总体原则
1、完善组织、健全机构。深入贯彻嘉委(2008)26号、嘉委办(2009)70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加快组织机构的人员、经费落实和职责明确;
2、勇于实践、创新机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围绕服务“三农”主线,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在运行机制和功能发挥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3、整合资源、促进合作。提升完善“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巩固发展基层供销社,加快建设专业合作社,联合各类涉农组织资源,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
二、工作目标
在完善去年7个试点镇工作的同时,今年继续扩大覆盖面,每个县(市、区)分别选择2个镇(街道)加快推进农合联组织实体运作,使镇农合联真正成为引领和服务“三农”发展的基础载体。
三、建设要求
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农合联领导班子配备完整,工作队伍明确到位;办公场所固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公示上墙,日常工作顺畅运转;
2、有明确的工作职能:镇党委、政府赋予镇农合联具体工作职能,农合联围绕区域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3、有必要的经费保障:镇农合联开展日常工作和涉农服务的经费得到保障,经费来源稳定,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4、有具体的发展平台:因地制宜搭建工作平台和载体,综合服务能力和自身实力不断增强,与广大社员联系紧密,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四、2010 年工作要点
1、探索和创新镇级农合联运行模式。(1)整合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组织、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涉农服务资源,采取联合与合作的方式,在镇农合联引导下,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并使之成为镇农合联服务“三农”的核心载体;(2)巩固镇农合联在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统筹、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扩大农合联组织社会影响力;(3)探索镇农合联组建法人经济实体,直接开展品牌经营、农产品营销等经营服务活动,并通过产权式联结,逐步向综合型合作组织方向发展。
2、进一步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抓好涉农镇(街道)无基层供销社组织的恢复与重建,巩固和提升已建组织服务功能和实力,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3、积极参与农村“两新”工程建设。主动做好与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的对接,以建设“农村新社区供销综合服务社”为重点,巩固供销社、农合联为农服务基础阵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
4、参与“五个一百”、“五个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创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工作力度,跟踪培育一批“五个一百”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农村职业经纪人才的培训、培养。
5、结合本地实际,培育扶持合作经济典型样板,及时总结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成功经验。
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工作将列入市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农合联)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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