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宁市市政府先后出台《海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基本农药集中配送零差价销售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大力支持供销社完善农资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一是推行基本农药集中配送零差价销售。首批确定草甘膦、百草枯、多菌灵等18种基本农药品种,在全省率先实行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和零差价销售。市财政还按基本农药销售差率的20%给予补贴,其中农资公司为8%,各销售网点为12%,来保证农药经销企业的正常运转。
二是试行废弃农药包装物统一回收处理。根据回收农药瓶(袋)的规格大小,制定统一回收价格。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药瓶(袋)回收额给予全额补助,对农资公司、各销售网点分别按回收总额25%的经费补助,回收处理费按实际费用补助,确保农药瓶(袋)回收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构建完善农资流通网络体系。目前,全市由农资公司直接配送的农药销售网点达到201家,比实施前增加53.4%,并初步形成由供销总社主管,农经、财政、监察、环保等部门监管,农资公司一个主体经营的农资流通网络体系。至10月底,18种基本农药销售价格比实施前平均下降47.8%;零差价销售额为365.87万元,让利农民约95.67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94.7万只(瓶),减少了农村面源二次污染,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支持做好农资淡季储备。海宁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供销社做好第三轮(2013-2017年)农资商品淡季储备工作,要求供销总社及所属农资公司根据农经部门提供的全市主要农作物种植计划及用药目录,做好农资商品淡季储备工作,相关的储备费用根据实际利息支出和储备商品的仓储、保管、合理损耗等费用由市财政给予保障。目前,农资公司已入库各种化肥7500余吨、各类农药300吨,全部货源已及时到位,确保了冬种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储备充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