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公示制”,明确工作责任。在每日工作日志记录的基础上,将各科室的月度小结和下月计划梳理并进行公示,使科室明晰工作方向,检验达成情况。二是建立“预警制”,推进工作落实。把重点工作分条线、分企业、分部门进行细化落实,并分红、黄、蓝三种颜色进行预警。通过预警,把工作难题找出来,攻坚解决,提高干部的职业意识、敬业意识、作为意识、担当意识。三是落实“督查制”,工作管理到位。总社督查室按照“一个季度一重点”的要求,根据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并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四是推行“通报制”,强化结果运用。根据重点(个性)工作年度计划、申办(领)项目、有效投入、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要求,在督查的基础上通报发现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并依据《海宁市供销总社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处置。五是创新“约谈制”,有效整改问题。对问题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由总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监察室等与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开展专题约谈,针对性地了解问题,制定科学、实际的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六是推行“导师制”,加快青年职工培养。鼓励全系统工作未满五年的青年或30周岁以下的职工主动向本单位有经验的业务骨干、中层等拜师学习,发挥导师传帮带作用,以培养其“静时能思、开口能讲、提笔能写、出去能干”的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