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供销社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精品农业”的农业发展思路,实施了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双品牌”战略,注册了“银加善”农业精品集体商标。作为商标注册权人,县供销社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品牌认定、推荐、营销活动,是“双品牌”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通过近两年来的实践,已授权14家单位使用“银嘉善”集体商标,“银嘉善”商标得到了许多大型配送中心和超市的认可,发挥了集体商标的引导作用,强化了农产品的统一质量管理,提升了全县农产品的竞争力。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商标管理机制。早在商标注册期间就成立了嘉善县“嘉善农业精品”集体商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制定了《嘉善精品农业集体商标“银加善”使用管理办法》,对精品农产品的准入条件、商标标识使用管理、商业营销模式、商标许可方和使用方双方的权力义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等做了详细规定,建立起覆盖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在县供销社设立农业精品品牌指导站,建立了嘉善精品农业品牌数据库等信息平台,包括成员单位资料库、注册商标资料库、县级以上驰(著)名商标库、“银加善”集体商标许可使用单位数据库,引导并帮助优秀涉农企业和个人注册农产品商标,建立嘉善优秀涉农企业和品牌服务后续管理机制,逐步形成“银加善”集体品牌为龙头,带动各子品牌发展的“双品牌”经营模式,为“银加善”集体商标的规范使用、安全管理、有效推介提供保障。
二是抓好农产品推介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应时农产品的上市节奏,联合主要生产乡镇、农业主体,到上海、杭州、宁波、湖州等周边大中城市召开“银加善”特色农产品推介会、品尝会、展示展销会。利用各类节庆活动,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在嘉善杜鹃花节、桃花节、窑文化节等大型节庆活动中,将“银加善”农业精品的产销对接列入活动内容,组织各农批市场、大型超市、配送中心考察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产销双方直接签订购销协议,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新型流通方式。2011年底,成立的“银加善”嘉善农业精品展示展销中心,实行“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市场化管理”的运行机制,营运面积达3800平方米,成为嘉善精品农业良好的展示舞台和市场销售平台。通过各种活动,农产品销量大幅飙升,品牌知名度大幅提高,品牌建设氛围大幅增强。如:嘉善东麟湖蔬菜厂是率先实施“双品牌”战略的单位,使用“银加善”后,销售量比往年同期增加了70%左右。去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拍摄《商标的力量》专题片,把“银加善”集体商标使用管理的情况列入拍摄内容,并在8月23日、8月24日中央电视台二台经济频道连续播出,提升了知名度。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宣传商标品牌,展示商标品牌形象已经成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觉行为。 三是建立商标使用反馈机制。通过嘉善精品农业品牌数据库等信息平台全程跟踪商标使用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银加善”农业精品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后,2012年9月又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银加善”农业精品集体商标的通知》,要求各主体使用集体商标进行营销、宣传推介履行报批手续。11月中旬,又分二个检查组,组织开展了集体商标使用专项检查和调研,对已实施许可和正在申请使用的单位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包装印制、宣传推介计划等进行了全程检查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