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大米”订单落实有关政策,现将2023年度(统计时间至8月31日)南湖区“嘉兴大米”品牌建设包装补助销售奖励资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南湖区供销社(区农合联执委会)反映。
联系电话:0573-82082420
附件:/upfile/file/20241105/20241105140129602960.xlsx
嘉兴市南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1日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149号